保卫处

    ●保卫处职责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并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生活、学习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我校保卫工作坚持 “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稳定秩序、保障安全”的方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
    1.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技能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意识。
    2.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指导、督促、协调学校各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4.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学校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要领导、贵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学校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
    7.办理校内教职员工、学生的集体户口、身份证;做好各类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8.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对校园网络的运行进行监管,及时查处传播各类有害信息的行为。
    9.负责校园安全监控、门卫管理和治安巡逻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以及上级机关、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职责
    保卫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主持保卫处的全面工作。
    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负责组织制定校内各种安全保卫制度及其补充和修订工作。
    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全校的治安防范、防火工作,落实防火、治安责任制;协同各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学校内部发生的政治、刑事、治安案件;协助人事部门搞好政治审查工作。
    5.负责审定要害部位,建立健全要害部位档案,掌握学校重点、要害部门设备的基本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6.掌握全校人员基本情况,负责学生、单身教职工户口的迁入、迁出工作,并做好年、季度报表;注意敌情动向,搞好隐蔽战线方面的工作,防止敌特破坏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7.加强对校卫队、更值人员、基层治保、消防组织及内保人员的领导和训练。
    8.负责信息搜集、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以及保卫科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保卫处外勤岗位职责
    1.在保卫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治安保卫、消防、门卫和校巡逻队工作。
    2.负责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调查、立卷和侦破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校内的正常秩序。
    3.负责对重点人、“两劳”释放人员进行监督、考核、写实工作,落实帮教措施,避免重新犯罪。
    4.负责及时整理重点人口、治安耳目、“两劳”释放人员的案卷和违法犯罪情况的资料档案。
    5.负责搜集掌握敌、社、政情和治安动向,分析学校治安防范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提出建议;确认要害、重点部位、复杂场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建档工作。
    6.协助处长管理好门卫,办好外事人员的临时出入证件,定期对外业人员的住宿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基层治保会、佼卫队巡逻人员,开展各种有关治安防范方面的宣传教育、布置任务,检查落实情况。
    7.做好对领导人、外宾来校视察、参观、学术交流的安全工作,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安全;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学校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保证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
    8.掌握全校重点防火部位的情况,健全防火制度和防火档案,完善防火措施;提出和编制防火工作计划及灭火方案,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日常巡视,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火险整改通知书。
    9.负责对要害部位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对义务安全消防员进行技术培训,搞好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管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按时联系维修保养。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内勤岗位职责
    1.在保卫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处内基础工作和全校学生户口、职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和查处案件工作。
    2.根据上级公安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计划、要求,结合保卫处职责,草拟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专题报告等业务材料;负责做好年终户口的统计,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3.负责办理学生和职工集体户口和身份证工作。其中包括:填写常住人员登记表,做好户口的变动登记、申报、备案工作,负责办理集体户口的迁入、迁出工作及办理有关证件。
    4.负责处内综合性档案、情报资料的管理,对各类文件、材料做好收发登记、呈阅、积累、催办、传递和立卷归档,并负责保卫处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临时户口管理。
    5.负责信访接待、信息传递和协调公安机关与保卫之间关系、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日常工作待综合性工作。
    6.做好对学校的敌、社情和治安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给领导当好参谋;认真执行各种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7.负责处内积压种器材装备的保管、发放及登记、备案工作。
    8.参加保卫处夜间值班和查处治安案件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临时户口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保卫处消防专责岗位职责
    1.在保卫处处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培训计划,消防专题工作报告,消防工作总结。
    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4.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完善各项防火措施。
    5.负责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督促、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消防控制室、消防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及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日常消防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7.负责组织管理教职工和学生义务消防队。
    8.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备、换药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学校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9.负责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处安全监控岗位职责
    1.在保卫处处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安全防范监控工作。
    2.负责对安全防范监控室各类监控设施(包括电视监控器、防盗报警装置、消防控制柜等设施)的监视、运用和操作。
    3.协助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防范监控室各类监控设施修理、日常维护工作。
    4.负责紧急情况的监控、应急处理和报告工作。
    5.协助“消防专责”做好消防工作。
    6.负责安全防范监控室各类设备及通讯器材等日常检查工作,协助专业人员定期做好各功能试验工作,负责交接班、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和控制器日检登记工作。
    7.负责安全防范等有关常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保卫处处长:      0371-66868246
     保卫处办公室:     0371-66868247
     学校门卫传达室:    0371-66868272
     学校报警电话:     0371-66868272
     电视监控室:      0371-66868245
     综合教育楼值班电话:  0371-66868274
     综合教育楼消防报警电话:0371-66868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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