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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注意事项


    一、进入图书馆必须持本人借书证(学生证),未持证(卡)者谢绝入内。
    二、保持图书馆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三、保持图书馆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纸屑等。
    四、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图书馆。
    五、爱护图书资料,不得损坏、撕页、撕条码、换条码、冒借、偷窃图书,违者从严处理。
    六、爱护公共财物、遵守社会公德。

借书证管理规则

    一、如何办理借书证
    1、学校正式教职工凭工作证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办理。办证时每人须交本人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一张。
    2、凡本校在册学生 ( 包括成教学生 ) ,可持学生证和 1 寸免冠照片,到图书馆一楼流通借书处办理借书证;在校新生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函授学生可根据本人情况,持学生证自行到图书馆办理。 。
    二、丢失借书证如何挂失及补办
读者遗失借书证后,应立即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办证处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一周后领取新证。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图书证持有人承担责任。
    三、违规处罚的有关规定
    1、借用他人借书证者,一经查出对借用和被借用双方均严肃处理并冻结借书权利一个月以上。
    2、使用本馆已废止或注销的借书证、假冒借书证、别人已挂失的借书证等,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未办理借书手续、私自携书离开本馆者,一律按照偷窃图书论处。发现,将从重处罚,并上报有关部门。

图书馆书刊资料借阅规则

    一、借阅范围
    本馆一楼、四楼书库图书属于可供读者借阅图书,其余图书及期刊只限于本室阅览。
    二、外借图书
    1、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借阅书刊资料,各人借阅权限参见读者权限表。
    2、读者所借图书如已快到期但仍需使用,可根据自己的权限,在图书到期前10天内,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在借书处或校园网上续借一次。
    3、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三、阅览图书期刊
    1、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可在图书馆阅览书刊。
    2、 请勿将书包和个人物品带入阅览室及书库。
    3、 每次在书架上取书刊阅览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规定放回。非外借书刊,读者不得擅自携出室外,如需复印,经办理手续后,在馆内复印,并当班归还。
    4、 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手机。禁止在书刊及桌椅上涂写刻画,违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读者利用图书馆权限表

读者类型 借书量 允许续借次数 一般图书借期 文学书借期
教师 15 1次 90天 60天
职工 10 1次 90天 60天
学生 5 0次 60天 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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