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就业处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实施。
2.负责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
3.负责制定、编报、落实全日制专科生招生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并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5.组织并参与新生报到与资格审查工作。
6.加强对外联络,拓宽并构建稳定的就业市场。
7.联系和接待用人单位,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
8.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9.负责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
10.负责学生创业项目管理工作。
(二)职业指导教研室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职业指导的全面工作。
2.负责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的课程建设及任课教师的考核与评聘工作。
3.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设计指导、职业发展咨询等工作。
4.开展就业咨询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帮扶工作。
5.根据就业形势和学生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教育活动,举办就业指导讲座。
6.负责学校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
(三)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毕业生的生源统计、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
2.联系和接待用人单位,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情况,组织好就业双选活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服务。
3.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就业材料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和发放、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和管理工作。
4.负责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开发、维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就业信息库的建设、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专升本”工作。
6.开展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反馈社会需求和毕业生信息。
7.负责学校就业宣传工作,及时统计、通报和上报学校就业工作信息。
8.参与招生计划的制定工作。
9.负责各级就业文件、就业档案管理工作。
10.组织、协调各系部和有关部门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