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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2日 14:15  点击:[]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学校即将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通识选修课”,为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鼓励有能力开设“通识选修课”的老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积极申报。

一、申报程序

1.教师本人要填写“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同时准备所开设课程的课程标准(新开课),一并交到教师所在部门;

2.教师所在部门要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非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

3.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其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条件,提出复审意见;

4.批准开设的“通识选修课”录入教务处的“通识选修课”课程信息库中。

二、申报条件

1.专任教师上过两轮课之后才可以申报,非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校工作两年之后才可以申报;

2.要求所有申报人员所报课程一定是自己所学专业课程;

3.要求所有申报人员所报课程应该符合我校“通识课”的要求(见“通识课选修”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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